前 言
1.企业社会责任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,简称CSR)是指企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、自然环境和资源,以及股东、债权人、职工、客户、消费者、供应商、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。
2.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》(以下简称“报告”或“社会责任报告”),系统阐述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长安汽车”)的价值取向和社会责任追求,是长安汽车服从国家大局,落实科学发展观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,也是本公司主动融入世界发展历史潮流,追求卓越的自觉行动,集中反映了长安汽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切实践行社会责任承诺,担当优秀企业公民的经验和做法。
3.本报告基于长安汽车的社会责任观,就长安汽车为利益相关方——客户、员工、股东、合作伙伴以及宏观社会经济领域创造的价值,进行了重点说明。
4.本报告是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长安汽车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的,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。